何时需要公证人的服务?
公证人的公证范围包括法定的对人或产生经济性后果的法律行为,如不动产交易、公司间交易合同或婚姻及继承协议。
即使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,您也可以选择对文件进行公证,比如重要的合同或者遗嘱,这些都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。公证人对客户提供咨询及对并承担公证形式要件的审查。
此外公证人的工作还包括对公证书证(Beurkundung)以及认证(Beglaubigung)提供证明。对于公证书证内容公证人必须对其与当事人的协商过程制作备忘录。该备忘录不是对谈话内容的记录,而是对双方最终确定的公证内容所涉及到法律行为的解释。
公证书证通常需要书面的准备工作和对重要公证事实的初步评估。因此它需要约定出具日期以预留出准备时间,除非特殊性紧急情况下方可例外。
认证是一种区别于公证书证的法律形式,当事人只需在公证人面前在文件上签字以证明其意思表示真实。公证人只需证明该文件由明确的当事人签署、副本与原始文件上的签字一致。当然对于公证人的认证服务一般情况下也需先行预约。
另外,公证人也承担一些涉及其他法律法律行为书面材料的证明服务,诸如:贵重物品保管委托书、行政审批材料、生产许可证书申请材料、公示注册审核材料以及宣誓证书。